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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函 项目名称:瑞安市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湖岭镇联村供水提标工程水处理成套设备采购 标段编号:A3303810530001671001001_01 瑞安市湖岭镇人民政府、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依法参与项目名称:瑞安市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湖岭镇联村供水提标工程水处理成套设备采购(编号:A3303810530001671001001_01)的采购项目。现根据招标公示文件描述的内容,结合业主实际使用需求,我们认为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优化: 第二节 技术要求及规范: (1)次氯酸钠发生器系统:第90页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为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必须申报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该项目中的次氯酸钠发生器确定为直接涉水产品,所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均应提供本项目需要使用的200g/h次氯酸钠发生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据此建议在该条款项下增加“投标人需提供200g/h次氯酸钠发生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原件备查)”的描述。 第一节 一般要求:第77页 (5)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主要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主要投标产品包括:膜处理成套设备、次氯酸钠发生器成套设备、二次增压成套设备、进村水池控制系统、自用水系统及仪表、PLC、监控设备等。 据我们了解,目前市场主流PLC制造商均不提供项目授权书,因此建议取消对PLC授权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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