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法院法庭扩建工程通风系统(含空调、新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安市人民法院法庭扩建工程通风系统(含空调、新风)设备采购项目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以温发改审〔2021〕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瑞安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中财政资金621.3985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瑞安市安阳单元 07-47 地块(隆山东路以北、雅儒西河以西、嘉宁路以东);
2.2 工程规模:07-47地块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5500㎡,地下面积15476.18㎡,具体以工程实际情况而定。
2.3 招标范围:空调系统等,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施工图纸。
2.4 合同估算价:约621.3985万元。
2.5 工期要求:一至三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四至八层在接到业主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
①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
②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须具备所投品牌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3.3 其它要求:
①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登陆瑞安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止
5.2 递交方式:在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平台(http://info.wzzbtb.com/)、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ruian.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办理流程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nzhou.gov.cn)→《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统一入库的通知(试行)》。完成入库后再进行下载,登录瑞安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122.228.89.242/TPBidder/login.aspx)→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我要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65879536 。
8.2 投标人应对诚信库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及时更新和维护库内信息,以免信息失效或不完整。
8.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由定标委员会采取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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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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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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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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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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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隆山东路5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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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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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天地阳光商务楼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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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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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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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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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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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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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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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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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东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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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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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778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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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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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66807765、1386889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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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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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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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658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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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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