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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时间:2022/10/1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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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标段编号:A3303810530001537001001

    本招标项目瑞安市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瑞发改投〔2022〕528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中财政资金20000.0000万元,自筹资金0.0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瑞安市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温州市瑞安市

    2、工程规模:林溪水库死水位59.28m,正常水位78.28m,汛限水位76.28m,设计洪水位82.77m(1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84.96m(2000年一遇),总库容2128万m3,为中型水库,属III等工程,主要的水工建筑物大坝、溢洪道、发电厂房、引水隧洞、新建放空洞为3级建筑物,次要水工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

    3、招标范围:为瑞安市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具体细化为: (1)工程设计,瑞安市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批复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等; (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绿化苗木等; (3)工程施工,包括瑞安市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 (4)工程验收,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 (5)工程移交; (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等; (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上述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4、合同估算价:约 12000万元

    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工程总承包(EPC)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止。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或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专业(水库枢纽、水文设施、水土保持)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二家,需由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具体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④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4、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3)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本条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独自承担或以牵头人身份承担的)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签约合同价0.6亿元及以上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水库改建工程或水库扩建工程或新建水库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a、合同;b、上述业绩须已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mwr.cn/)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un.org/)”上公示(须提供公示网页复制件);a、b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对其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不作要求,但提供的类似业绩工作任务应与其在本次投标中承担的工作任务或其一相匹配。PPP业绩不予认可。 注:工程总承包,是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实行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实行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业绩包含: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施工工程业绩,EPC业绩。 (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7)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8)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详见相关附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均可以参与投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咨询评估单位均可以参与投标。 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下午17:30至2022年11月08日上午9:30

    2、获取方式:登陆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进行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上午9:30

    2、递交方式:在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伍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上午9:30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平台(http://info.wzzbtb.com/)、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ruian.gov.cn/)上发布。上发布

八、其他说明

    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办理流程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nzhou.gov.cn)→《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统一入库的通知(试行)》。完成入库后再进行下载,登录瑞安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122.228.89.242/TPBidder/login.aspx)→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我要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65879536。 2、投标人应对诚信库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及时更新和维护库内信息,以免信息失效或不完整。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瑞安市滨江大道368号气象防汛大楼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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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黄华南

联系人:

黄工、田工

电话:

13567730243

电话:

0571-8648609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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