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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南大厦前期物业管理


【信息时间:2018/1/1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南大厦前期物业管理

结果公示

1、招标单位:瑞安市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瑞南大厦前期物业管理

3、项目编号:A3303810530000087

4、招标方式:协议招标

5、定标日期:2018年1月19

6、中标单位:瑞安市瑞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中标价格:住宅1.4/M2/月;商业2.2/M2/月;停车位50元/个/月

8、项目管理处主任 徐永英  上岗证号:物岗证字3334152446 

9 招标代理公司: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其它事项:

11、联系方式

地点:瑞安市周松北路体育小区13-15幢109-110号

联系人:蔡方迪

联系电话:13958811710

传真:0577-65650686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79503

 

 

瑞安市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

 

 

瑞南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公示

瑞南大厦前期物业管理已于2018115日按国家前期物业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通过协议招标的方式选聘瑞安市瑞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现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向社会公示。

物业地址

本项目位于瑞安市飞云街道、瑞南大道以西、飞龙路以北

开发建设单位

瑞安市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人

周晓燕

前期物业管理单位

瑞安市瑞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

徐永英

服务等级

级服务标准

项目编号

A3303810530000087

物业交付时间

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收费标准

住宅1.4/M2/月;商业2.2/M2/;停车位50//月。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至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并签订合同生效止

人员配置(共7人)

主任1人秩序维护员4、保洁员1水电维修工(兼)1人。

项目

瑞南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

(一)

基本

要求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3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
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二)

房屋

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3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
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

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
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

保洁服务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半月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期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

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不得低于上述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