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
致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第28页“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十七条增加“空置房源管理评分规则”,内容如下:
评分规则为起评分为100分,高于90分(含90分)为达标,低于90分为不达标。物业公司得分达标,甲方给予足额支付相应物业费。物业公司得分不达标,甲方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整改,组织人员进行复评,复评达标给予足额支付相应物业费;复评不达标按复评得分(百分比)支付相应物业费。若物业公司出现下列问题,将给予相应的扣分:
1、擅自将房屋挪作他用的扣10分;
2、擅自将房屋给他人使用的扣10分;
3、发现房屋无钥匙或不能打开的扣5分;
4、发现房屋由他人使用痕迹的扣5分;
5、发现房屋有不明物品(包括垃圾)存放的扣10分;
6、发现房屋被人为破坏的扣10分;
7、发现房屋被他人占用的扣20分;
8、不配合拍卖安置工作(包括开锁门)的扣10分;
9、通知整改,在限期内仍未整改完毕的扣20分。
二、①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9:00;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9:00;;
② 签到时间调整为:2016年6月21日,上午:08:30-9:00;
③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9:00。
三、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
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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