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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第五中学迁建工程设计


【信息时间:2018/12/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

一、招标人名称:瑞安市第五中学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瑞安市第五中学迁建工程设计

四、招标项目编号A3303810530000284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1017

八、开标日期:2018124

九、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名称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设计工期

方案设计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方案设计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通过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方案设计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A133000365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A133000647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A133012073

总设计费(元)

4606030

4606000

4946167.6

设计费综合单价(元/平方米)

65

65

69.8

项目负责人

陈弘

陈胜平

姚之瑜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证书编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073301106

一级注册建筑师

033300717

一级注册建筑师023300573

十、中标候选人业绩:

序号

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项目名称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1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西兴北单元中小学项目方案设计

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59633平方米的学校工程

十一、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1

浙江中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提交的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招标文件第27页否决投标条款第2.4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之规定

十二、评标情况:见附件

 十三、定标情况: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经定标委员会票决,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得1票,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得1票,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得5票,确定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为中标人。

十四、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2018 12 7日始三个工作日。

十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投诉受理部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65879505

十六、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众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新华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同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求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瑞安市第五中学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126

 


附件:
评标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