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
一、招标人名称: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瑞安市粮食收储中心建设工程大米加工车间设备采购及安装(重)
四、招标项目编号:A3303810530001071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9月30日
八、开标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九、中标候选人: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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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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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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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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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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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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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新源粮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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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天扬粮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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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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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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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7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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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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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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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双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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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双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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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双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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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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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D23205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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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D33219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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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D33207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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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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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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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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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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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中标候选人业绩: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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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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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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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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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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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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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湖集团四万吨精米生产线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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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3540.38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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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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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新源粮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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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之香米业有限公司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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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1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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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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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天扬粮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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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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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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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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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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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评标情况:见附件
十三、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1年10月22日始三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投诉受理部门: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65879505
十六、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武汉钇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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